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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 法律知识学习及考试的通知
2021/5/26 9:42:52

  全院各科室、东院区、康复院区: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已于2019年12月28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,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。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,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的通知精神,及省卫生健康委《关于学习宣传贯彻<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>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我院的学习宣传工作安排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的重要意义,全面准确把握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,切实贯彻落实好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。

  二、学习法律条文,学通法律精神。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已挂至内网普法专栏,领导班子要先学一步、多懂一点,做基层尊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的带头人,认真研究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的新制度、新举措、新规定、新要求,带领全院干部职工深刻领会立法背景、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,紧密结合医院工作实际,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。各科室要制定学习计划,明确学习任务,充分利用科室例会时间,做好科室人员的学习培训。

  三、检验学习效果,完成试卷答题。根据省卫健委关于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法律知识考试通知要求,请各科室自行安排考试,组织人员答题,参加考试的人员范围为医院全体干部职工,试卷附后请大家自行下载打印,独立完成并签字。临床医技科室主任、护士长,行政科室副室级以上人员的试卷,请于6月26日前以科室为单位收齐交至政务部。其余人员的试卷由各科室统一收集并保存。
东院区、康复院区参照执行,于6月26日前自行完成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的相关培训学习及考核工作。

  附:2020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知识试卷》.zip

普法办公室

2020年6月22日